購房意向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購房意向合同)
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購房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僅僅是雙方之間的民事約定,不能取代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備財產轉移的效力。
購房協議是指雙方在買賣房屋前所簽訂的協議,其中規定了有關房屋買賣的主要內容,如買賣雙方、房屋的位置、面積、價格、支付方式等。在實踐中,購房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其效力有限。購房協議并不是法律上的強制性規定,而是一種雙方自愿達成的民事協議。購房協議雖然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約束雙方的行為,但是它并不能替代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地位。即使購房協議中已經約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如果后續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則購房協議并不具備財產轉移的效力。只有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才能真正完成房屋的買賣過戶手續。此外,購房協議本身也需要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如協議內容應當合法、有效、不違反法律法規等。如果協議內容涉及到不合法行為,則該協議無效。
如果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協議中約定了一些不合法的內容,該如何處理?如果購房協議中的約定涉及到不合法行為,如虛假陳述、價格欺詐等,該協議將被認為是無效的。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需要重新協商,并重新簽訂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購房協議或者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因購房協議無效可能導致后續交易風險和糾紛,損害雙方利益。
購房協議作為雙方在買賣房屋前所簽訂的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其效力有限,不能替代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地位,也不具備財產轉移的效力。因此,雙方在簽訂購房協議時應當注重協議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并在簽訂后盡快確定相關手續,以確保買賣過戶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是法律上的協議。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的性質和交易習慣,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補充的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房屋買賣合同協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真實意思表示,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且雙方自愿簽訂,內容合法,就可以產生法律效力。
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應注意以下幾點:
1、確認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合同簽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產證、身份證和簽署合同人要統一,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據有法律依據的公證委托書,房屋地址要按照房產證件中的房屋地址嚴格填寫,不得隨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證或房產證中所屬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認的房產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門口的門牌號或習慣稱呼的小區名稱填寫,房屋面積要按照房地證或房產證上注明的面積填寫,這個面積是國家經過專業機構測量的面積,也就是法律上承認該房屋的權利面積,因為,有部分房屋附有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這部分的面積可能不含在房地證或房產證的面積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條款”中注明,該房屋交易附帶贈送的小院、閣樓、地下室或露臺等,房屋權屬要明確注明,私產房要填寫產權人和共有權人姓名,企業產要填寫產權單位名稱,公產房要填寫所屬房管站名稱,如為繼承、贈與、法院判決等情況,須賣方出具相關證明;
2、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的約定,有關金額約定時應頂格大寫,字跡清晰,如有小寫,須注意前后一致,明確付款金額和具體時間,保證總金額一致,前后時間不沖突,過戶貸款具體事項以銀行和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準,在簽署合同時買方應支付定金,賣方出具收款票據或收條,交付定金時應由正規中介經紀人或律師見證;
3、附屬設施可依據“三要三不要”的原則,煤氣、暖氣和一戶一表要注明,并約定日期交接相關證件或變更證件,因為電話、有線電視、網絡等歷史欠費問題不好解決,并且電話還涉及賣方的隱私,所以建議在合同中約定這些附屬設施由賣方申請關閉,然后買方自行開通,如果有家具或電器等等留給買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約定附屬設施相關證件及費用繳清憑證的交接日期;
4、簽字及聯系方式,合同需要買賣雙方本人簽字,并盡量多留存電話,留存住址或可以郵寄到的聯系地址,以保證買賣雙方的正常聯系;
5、合同簽署中不要留白和隨意涂改,如需要修改,交易雙方須全部在修改處簽章確認,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購房者應該注意房產商有關房屋證件的合法性,同時對物業方面的費用以及權責的分配要規定清除,最后對于房屋的價格以及支付的方式要再三確認,雙方確定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才可以進行簽字。
綜上所述,房屋買賣合同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買賣房子注意事項很多,簽合同請多留心各種條款,確認無誤再填寫相關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
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簽訂購房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購房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3、購房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購房合同有沒有法律效力
購房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雙方都是有主觀能力的自由人,且合同不違法法律法規和不損害公共利益即可。簽訂購房合同本身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合同簽訂后雙方的各項行為都受到合同限制,所以各項條款一定要看清楚,簽約一定要嚴謹。
購房合同什么時候給
1.購房合同一般在簽訂的時候購房者就可以拿到,但是在購房者簽了購房合同之后,還需要做購房合同備案,所以開發商會會將所有的購房合同統一收集起來拿到房管局進行備案,這個過程一般購房者需要等待半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拿到購房合同。
2.還有一種情況,如果購房者買房的時候選擇的是按揭購房,那么購房合同在房管局進行備案之后,還需要將購房合同以及其它的貸款資料送到銀行進行審核,審核成功之后,還要辦理貸款手續,所以這種情況下,購房者拿到購房合同的時間也要長一點,一般要根據銀行的工作情況來定,大概也需要等待三十天左右的時間。貸款手續完成之后,開發商就會通知購房者來領取購房合同。所以如果只是去房管局進行備案,一般半個月就可以拿到購房合同,如果要按揭購房,則要辦理貸款手續,大概一個月時間購房者才可以拿到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有什么用
1.購房合同是有法律效益的,相當于蓋章了房子買賣雙方的買賣關系,也是對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了一個明確的規定,也嚴格標明了雙方的責任,購房合同也是買賣雙方履行各自責任的主要證據,同時也是以后維權的重要證據。
2.現在大多數人買房的時候都會選擇貸款的方式,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而購房合同就是銀行按揭貸款的必備材料,所以購房合同是很重要的資料,一定要妥善保管。
3.購房合同還有一個作用就是作為賣方繳納營業稅和買方繳納契稅的重要依據之一,我們應該清楚只有繳納了所有的稅款之后,才能辦理產權證,所以購房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4.購房合同另一個作用就是它是辦理房產登記和交易手續的文件之一,如果沒有購房合同我們的房子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購房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購房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簽訂購房協議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且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和不損害公共利益,以及不存在一些無效的情形,那么該購房協議就是有效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怎么寫購房協議
1、貸款辦不下來的違約責任
現在不少的人在購買房子的時候都是通過貸款的方式去購買的,但是大家在辦理貸款的時候也會碰到銀行拒絕房貸的情況,或者是公積金管理拒絕貸款。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購房者應該約定如果個人原因貸款辦不成購房者可以變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2、開發商的承諾
當大家去到售樓處看房子的時候,開發商那邊為了吸引大家去購買房子,肯定都會對大家許下承諾,比如這個房屋的周邊配套齊全,具體有哪些,贈送面積等等。這些都可以寫進補充協議里,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關于不可抗力
如果大家在購買房屋的時候由于國家或者當地政府出臺的一些相關政策,而導致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出現這樣的情況時,應該提前約定好雙方的責任,協商解決,以免發生糾紛。
4、房產證辦理時間
有不少的購房者覺得房屋的產權證辦理是和開發商沒有多大的關系的,但是如果大家所購房屋的的開發商證件不齊全,或者出現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情況,這些都會影響到購房者產權的辦理,所以購房者在補充協議里應該要求開發商保證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自身義務,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屋產權證無法辦理,應該要求開發商承擔相應的責任。
寫購房協議要注意什么
1、購房協議的法律效力
大家簽訂購房協議的時候要注意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達成的協議有效,應當遵守。家庭成員之間對財產約定等達成的協議,是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但涉及人身關系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簽訂的購房協議一定要進行公證,這樣才能更加有效的監督合同內容的履行。
2、購房協議書公證
有不少的人在簽訂了購房協議之后都會反悔,這樣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當時簽訂的協議對于簽訂雙方有沒有絕對的拘束力,雙方是不是可以任意撕毀。但是公證可以化解這一問題。一旦對方不履行,當事人便可憑借公證書到法院或者仲裁委起訴,而事情的結果往往是朝著有利于己的方向行動。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
因為按照規定,依法成立的購房協議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一經簽字或蓋章合同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簽訂購房協議后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購房協議的規定:
1、訂立購房合同可以寫明當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
2、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責任、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與違約責任等。
綜上所述,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因為按照規定,依法成立的購房協議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一經簽字或蓋章合同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簽訂購房協議后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3、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購房協議的生效條件:
1、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備要約、承諾階段,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
3、當事人簽訂購房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綜上所述,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因為按照規定,依法成立的購房協議合法有效,雙方當事人一經簽字或蓋章合同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簽訂購房協議后未辦理過戶登記的,所有權不發生改變。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購房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購房協議書 是 有法律效力 的。首先合同效力只要當事人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簽字確認就發生效力。 房屋產權變更 雖然需要進行不動產產權變更登記,但是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不會影響房屋買賣 合同的效力 。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購房協議是有效的,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什么樣的購房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于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二)產權未登記過戶——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并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三)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四)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五)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有的單位以個人名義購買私房,產權也登記在個人名下,但實際上是單位出資,作為單位的固定資產用于生產、經營、辦公或用作集體宿舍等,這種情況屬于單位變相購買私房,該買賣關系無效。凡享受國家或企業事業單位補貼,廉價購買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賣時,只準賣給原補貼單位或房管機關,否則也無效。
(六)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后才能成交。買賣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因價格高低無故翻悔,應按合同議定的價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賣人在房屋質量問題上有欺詐、隱瞞行為或在成交后發現內在質量問題的,買受人可要求同出賣人重新議定價格,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七)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包括買賣):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轉讓房地產條件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4)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5)權屬有爭議的;
(6)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關于購房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首先,合同或者協議書的簽訂的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要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簽訂,所以不論是什么合同,不符合這種原則的就是無效的,另外,產權主體有問題的,也不是有效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