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歲發生工傷賠償有何區別(58歲工傷賠償標準)
58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
60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60歲以上不屬于勞動關系,所以無法認定工傷,只能請求侵權賠償,具體如下:
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8)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4、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發生工傷年齡越大賠償越少嗎
法律主觀:
超齡人員,或依法 退休 后再返聘的,這部分人員不可能再與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也不可能再享有 工傷保險 待遇。此時,雙方存在雇傭或 勞務關系 ,如果再發生 工傷事故 的,原則上,應當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具體的條款,參照最高法關于 人身損害賠償 的司法解釋規定。 法條鏈接:最高法《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 人身損害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 工傷保險條例 》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58歲九級傷殘一般賠償多少
法律分析:工傷九級傷殘,可在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之后申請工傷待遇中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可得到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金額:九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工資按照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58歲10級傷殘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一、1級至4級工傷 傷殘賠償標準 1級至4級 工傷傷殘賠償 標準,在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如下: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保留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 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 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 辦理退休手續 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 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 本醫療保險費。 二、5級至 10級工傷 傷殘賠償標準 5級至10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主要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三大項: 1、關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中國全國各地都是統一的賠償標準,具體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2、關于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賠償標準,以及其他待遇規定,各省市規定不盡相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社會保險法 全文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 六級傷殘 職工按月領取的 傷殘津貼 ; (三)終止或者 解除勞動合同 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0至60歲工傷賠償標準
50至60歲工傷賠償標準如下:
1、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4、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綜上所述,五十歲以上的職工受到工傷的,其可以享受的賠償是其治療的醫療費用,護理費用、交通費等。如果造成傷殘的,根據其傷殘等級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果傷殘等級達到六級以上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工傷賠償與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有什么區別,哪個賠償更高
工傷賠償與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賠償金支付的方式、法律適用、賠償主體、對過錯的態度等方面,而誰賠償更高,因為工傷賠償與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不一樣,不能分辨那種賠償更高,關于工傷賠償與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有什么區別,哪個賠償更高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工傷賠償與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有什么區別
1、關于是否可以一次性賠償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除了后續治療費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決賠償問題。
(2)在工傷賠償中,除了5-10級傷殘可以一次性解決賠償外,1-4級傷殘一般法律不允許一次性賠償解決,因為1-4級傷殘一次性解決往往不利于傷者的后半生生活。
2、關于賠償款由誰支付和法律適用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一般賠償款都是由侵權人或加害人本人來承擔,國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一般人身損害賠償適用的是諸如《法典》等法律法規,屬于一般民事法律范疇。
(2)而在工傷賠償中,很多項目都是由國家工傷保險基金來支付,例如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只有少部分款項由用人單位來支付,例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6級的傷殘津貼、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工傷賠償適用的是《工傷保險條例》及地方性工傷賠償法規或規章,屬于勞動法律范疇。
3、 關于5-10級傷殘解除勞動合同后二次手術費等后續治療費由誰承擔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后續治療費由侵權人或加害人來承擔沒有任何異議。
(2)而在工傷賠償中,5-10級傷殘的傷者,在解除勞動關系后,二次手術費等后續治療費一般都由傷者自己來承擔。一般在解除勞動關系后,工傷職工就和原單位不存在任何關系了,工傷二次手術費(一般為取內固定物鋼板費用)由工傷者自己出。因為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法律規定了工傷者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續治療費,而后續治療費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術費用。
4、 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一般只要存在傷殘等級就會有精神撫慰金的賠償,一般各地掌握在一個傷殘等級為2000元-5000元的賠償標準。
(2)而工傷賠償沒有精神撫慰金一說,如果在工傷賠償中,傷者及其家屬一方在勞動仲裁或訴訟中提出精神撫慰金,則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一般不會得到仲裁或法院的支持。當然,如果傷者及其家屬在與單位談判、協商過程中提出精神撫慰金,這個可以和單位商量,但如果單位不同意此項要求,則不能強加于人、強人所難,畢竟該項要求目前尚無任何法律上的依據。
5、關于是否城鎮戶籍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賠償額存在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區別,而且城鎮戶籍往往賠償額超過農村戶籍的兩倍以上,相差懸殊。
(2)在工傷賠償中,則沒有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任何區別,兩者賠償額完全一樣。所以,在有些案件中,因即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任何社保、無法區分是否屬于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傷者及其家屬在選擇是按照工傷程序來進行賠償還是選擇按照人身損害來進行索賠,需要進行事先準確計算。如果按照工傷計算賠償的更多,那就按照工傷程序進行;如果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更多,那就按照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訴訟解決。
6、關于是否存在過錯的區別
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一般都會涉及過錯責任分擔,按照侵權雙方過錯大小承擔不同的賠償責任比例。而工傷不存在過錯問題,只要是屬于工傷,國家或單位要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或補償,工傷者本人不承擔任何損失。
7、關于訴訟時效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一般訴訟時效是1年,從受傷害之日起計算。
(2)工傷認定申請的時效也是一年,傷者及其家屬應在受傷害或職業病鑒定后1年之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后,何時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賠償,法律對此不嚴格執行一年勞動仲裁申請時效規定,根據具體情況掌握。
8、關于提供法律援助的區別
(1)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政府一般不提供法律援助。
(2)而在工傷索賠中,只要傷者愿意向政府申請,一般都會得到法律援助的支持,政府會為其提供免費的服務。
9、一般人身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除上述十大區別之外,還有很多區別,例如具體賠償項目的計算標準,程序的區別(工傷一般分為三階段: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服才進入訴訟;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直接進入訴訟)等等。
二、工傷賠償與一般的人身損害賠償哪個賠償更高
1、工傷賠償與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不一樣,不能分辨那種賠償更高。
2、標準不一樣,相同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工傷賠償數額更高。
不過人身損害的鑒定標準更高,相同傷情的情況下,工傷能評上更高的等級。而且兩者的標準變量有兩個,工傷需要考慮個人工資,人損需要考慮城鎮還是農村戶口,所以哪個更高也不完全一定,也有可能人損比工傷更高,需要考慮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