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
交通肇事罪共犯算共同過失犯罪嗎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共犯不算共同過失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行為人構成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交通肇事罪是否存在共同犯罪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存在共犯。根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交通肇事罪存在共犯嗎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存在共犯。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一般情況下不存在共犯情形,但是,根據司法解釋,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甲明知乙醉酒仍然將車借給乙,乙開車致人死亡,甲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在中國法律中,如果甲明知乙醉酒仍將車借給乙,而乙醉酒駕車導致了交通事故,造成了嚴重后果,甲將面臨“共同犯罪”的指控,可能會被認定成立交通肇事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共同犯罪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犯罪行為的行為,其中一個人為主犯,其他人為從犯。在本案中,乙是主犯,負有直接責任,而甲是從犯,負有間接責任。因為甲明知乙醉酒卻仍然將車借給乙,構成了“故意共同犯罪”的情形。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甲可能會被認定為共同犯罪,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
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 交通肇事罪 共犯論處?!薄督忉尅分?,“共犯”就是 共同犯罪 人。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上述人員已與肇事者共同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關于指使交通肇事 犯罪嫌疑人 逃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定性問題,在司法界有一定的爭議,有學者認為應構成間接 故意殺人罪 、有的認為應定 包庇罪 ①、有的認為屬于交通肇事罪②?!督忉尅返某雠_,為法官審理此類案件消除了困惑,但理論界的爭議卻并未停止。筆者認為,上述《解釋》開創了共同 過失犯罪 之先河,超越了法定的法律解釋權限,違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則以及基本理論,實屬越權解釋。交通肇事罪不存在共犯問題,理由如下: 首先,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在《 刑法 》里有提及。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過失犯罪當然就應當被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而且,作為共同犯罪,各犯罪人之間理應存在犯意的聯絡,而過失犯罪的行為人根本不存在犯意,更無從談起存在犯意聯絡了。交通肇事罪的 犯罪構成 中,行為人主觀上表現為過失,與他人無犯意的聯絡,是典型的過失犯罪,因而不存在共同犯罪的情形。在同一刑法體系中,既承認交通肇事罪為典型的過失犯罪,同時將過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卻又在《解釋》第五條中規定了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情形,這與現有法律是相沖突的。
交通肇事罪共犯屬于共同過失犯罪嗎
根據法律規定,交通肇事罪共犯不屬于共同過失犯罪,因為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或者機動車輛承包人指使、強令他人違章駕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釋第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交通肇事罪有共同犯罪嗎
一、交通肇事罪有共同犯罪嗎
1、交通肇事罪有共同犯罪。只有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才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